高雄63歲吳姓女子今年6月10日下午和99歲父親爭吵,吳女竟持刀弒父後自殘,吳女胞妹回家後發現大姊、父親分別倒在房內,送醫後父親身亡,吳女則撿回一命,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吳女16年有期徒刑。吳女胞妹、胞兄另提民事求償748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吳女要賠兩人共308萬元。可上訴。
吳女和父親同住,父女倆多年前曾生活細節發生爭執,一度被社會局列為關懷家庭,經社工介入輔導後,因父女關係穩定結案,案發前3年都未再接獲相關通報,沒料卻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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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0日下午4時許,吳父的二女兒回到新興區老家,要帶父親至高醫檢查身體,沒想到進門時,發現父親躺在房間床上,大姊則倒在床邊,手腕割傷,血流滿地。
警消獲報後到場,因老翁頭部遭鈍器重擊,已明顯死亡,大女兒送高醫急救後,無生命危險,檢警偵詢時,吳女否認殺死父親,辯稱案發時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只知道中午她割腕,父親在床上睡覺。
檢方相驗時,發現吳父左右腳、頭部、左手指都有多處銳器、刀傷,死因為右側股動脈大量出血,且根據吳父身前手指傷勢,研判曾一度抵抗女兒行凶,但最後不敵女兒,遭刺身亡,偵結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將吳女起訴。
雄院審理期間,吳女仍辯稱當天她服完安眠藥後就睡著,她是在睡著時被別人砍傷痛醒,沒多久就昏過去,沒看到父親被誰殺害。
但法官根據檢警勘驗結果,發現案發時吳女屋內並無第三人闖入跡象,另外,吳女是中低收入戶,經濟狀況不佳,難認第三人有為謀財入侵的動機。
合議庭綜合相關事證,認定吳女持刀殺死父親,且在殺人後,吳女並未對父親做任何急救,導致父親大量出血死亡,並於審理期間,一再諉稱無印象、不清楚、不記得、睡著了,未能體會父親養育照顧之恩,反而殘忍弒父,依法判刑16年。
事後吳女胞妹、胞弟另對吳女提出民事求償748萬餘元,法官考量吳父已有99歲高齡,經計算後,判吳女仍要賠償胞弟、胞妹共308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