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陳姓男子疑因感情受挫,今年2月晚間8時許修腳皮銼刀隨機攻擊走在斑馬線上的一男一女,且現場就在派出所正前方;被攻擊的李姓男子逃進派出所,陳還追上猛刺,員警衝出一擁而上將陳壓制,陳還向員警大喊「我要殺人」,地檢署今天依罪提起公訴。
據了解,陳是在案發地點附近養生館工作的足療師,剛從北部南下至台南任職,平時話不多,工作時相當安靜;不過在其犯案前一天,同事聽到他疑似接到女友電話,與對方發生感情爭執,並談到分手字眼,之後陳便情緒恍惚,案發當天沒說原因,突然提前約3小時離開工作場所。
起訴書指出,住在台南市東區的陳姓男子與李姓男子、葉姓女子素不相識,今年2月3日晚間8時9分至13分陳與2人在南區金華路2段與健康路口一起步行在行人穿越道上,陳竟持隨身攜帶的修腳皮銼刀衝向正前方向他走來的這2位行人,先朝李的腹部攻擊。
陳朝李的腹部揮刺1刀,再持刀朝葉女背部刺1刀,致葉女受有背部穿刺傷約2公分傷勢;隨後陳見李姓男子跑向旁邊的轄區第六警分局金華派出所,追上朝李的背部揮刺1刀,跟追李至派出所前,再以右手持刀持續揮刺李的腹部。
當時李姓男子摔倒在派出所門口階梯、掙扎呼喊,已受有左上腹穿刺傷長1.8公分致胃部穿孔、缺血性休克、右後背穿刺傷長1.5公分、深及肋膜層併血胸、右無名指切割傷5公分等傷勢;經員警王聖豪外出查看並向前制止陳姓男子,陳仍持刀試圖繼續攻擊李。
王聖豪及其餘員警合力壓制陳後,陳雖然停止攻擊,仍王聖豪等人大喊「我要殺人」;員警當場將陳逮捕陳,扣得修腳皮挫刀1支,立即將李、葉女送醫急救,2人始倖免於死;案經台南地檢署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陳奕翔指揮偵辦,今日偵查終結。
檢方指出,陳姓男子明知腹部、背部為身體重要部位,且人體腹部周遭有腸、胃、動脈等維持生命機能重要臟器,人體背部與腹腔相連、佈有重要血管,若以利刃穿刺該部位,極可能傷及重要臟器及血管導致大量出血或人體生理機能嚴重受損而致生死亡結果。
檢方認定,陳基於縱令致人於死亦不違背其本意之不確定殺人故意犯案,今日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並提解羈押中被告移請台南地方法院審理。
台南地檢署指出,陳姓男子夜間在市區道路上以刀械隨機刺擊路過民眾,致使民眾受傷、危及性命,幸經員警制伏及逮捕被告,並將民眾送醫急救,造成社會大眾極度恐慌與高度關注,檢警團隊對於危害公眾安全案件,必迅速嚴辦,共同守護人民生命安全與社會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