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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大男嬰疑遭父罰站木箱虐死 檢:家成吞噬孩子巨獸、把木箱當墳場

10月大男嬰疑遭父罰站木箱虐死 檢:家成吞噬孩子巨獸、把木箱當墳場

市廖姓男2年前疑因不滿10個月大兒子哭鬧,除對男嬰呼巴掌外,還將男嬰懸空倒吊,塞入木箱內罰站,甚至猛力撞擊地板,妻子開箱驚見男嬰全身發黑慘死,廖男被依凌虐幼童致死罪起訴,移審審理,今天開庭時,檢方主張,廖男行為「讓家變成吞噬孩子的巨獸,木箱成為墳場」,建請合議庭論以凌虐7歲以下兒童致死罪論處。

此案從4日起在台中地院由國民法官連續審理,審理期間,廖男否認犯罪,還說「兒子離世還被指控是殺人兇手,對一個父親來講,是很嚴重的雙倍打擊」。

廖男還說,在警詢時會認罪,是因警員筆錄前,找他抽菸「要他認一認」被誘導下才認罪。

廖男律師則說,自白不能當作唯一證據,此案男嬰死因為頭部遭他人外力撞擊異物,伴隨顱內出血、橫紋肌溶解,但男嬰是否有被抓頭撞牆,僅有醫師證詞,此部分廖男沒有自白,也沒有證人證述與監視器畫面,希望國民法官以證據不足,判處無罪。

檢方認為,廖男把10月大的兒子在木箱罰站,男嬰僅能哭喊求助,已非管教,而是凌虐,「把木箱當墳場」,廖男從警詢、偵查、審理程序的供述,一變再變,從打巴掌、塑膠槌打十多下、倒吊30秒、木箱內罰站等,還稱男嬰顱內出血傷勢,是從沙發及和室摔下。

檢方強調,此案法醫、醫師都作證,案發地的沙發離地33公分、和室門檻離地45公分,男嬰頭部的傷勢,難以在此高度「摔落」造成,低處摔落造成顱內出血的可能性,不到百萬分之一,請求國民法官依凌虐致死罪論處。

起訴指出,廖姓男子(28歲)與甘姓女子(24歲)是夫妻,前年6月間離婚,二人育有2歲女兒、10月大兒子,前年8月間,廖與甘女在東區租屋處替女童慶生,同年月22日凌晨,一家四口買宵夜返家後,由甘女陪女兒在房間睡覺,廖男則在客廳旁和室照顧男童。

當日凌晨4時許,廖男疑因不滿男童不斷哭鬧,明知男嬰僅10月大,頭部尚未發育完整、屬人體重要器官,仍以呼巴掌、抓男嬰大腿懸空倒吊、將男嬰塞入木箱逼罰站、手抓頭部猛力撞擊地板等方式凌虐。

男嬰因此受有右大腿部到右膝前部,有13公分乘8公分傷勢,左大腿前部、左膝前部各一處9公分乘5公分、3.5公分乘3公分的皮下軟組織水腫、微血管瘀血等傷勢,甘女同日下午發現男嬰已在木箱發黑、無生命跡象,送醫不治,死因為頭部外傷致顱內出血,併有橫紋肌溶解而死亡。

檢方認定,廖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對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等罪嫌,建請法院從重以凌虐致死罪論處,全案移審國民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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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廖姓男子被控虐死10月大兒子,台中地院國民法官今開庭審理。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廖姓男子被控虐死10月大兒子,台中地院國民法官今開庭審理。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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