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上午在議會揭露一名小六女生從小二開始,被母親同居人長期長達五年,期間以利誘及威脅女童不敢聲張,直到最近母親和對方分手才向媽媽吐露上情,受害女童母親氣得找對方理論,對方反而報警,母女心生不安,今天現身議會控訴過程不斷流淚,坦言極度憤怒與痛心,難以接受孩子長期受害的事實,希望將加害人繩之以法;警方表示已申請暫時保護令,社會局也會同教育局啟動女童心理輔。
林燕祝表示,一名未滿12歲小六的小女孩,被其母親無業的同居人性侵長達五年,加害人以照顧小孩及物質利誘為由,性侵得逞,五月三日加害人又要伸魔掌,女童反抗性侵未得逞,四日媽媽告知要跟同居人分手,小女孩情緒崩潰地跟媽媽說受到同居男人性侵,還威脅她不准跟媽媽說。
林燕祝今天質詢社會局要求說明孩子遭性侵SOP通報流程,為何社會局面對這名長期被性侵的孩子,沒有主動發出保護令,還是她代為跟社會局申請,希望社會局以後面對類似案例,能主動立刻發出保護令,保護未成年孩子不會再受到二度傷害。
受害女童母親現身控訴,5月4日才得知事件,是因當時她明確告知女兒將把同居男友趕出家門,妹妹才鼓起勇氣說出長期遭受不當對待的事實。她得知並非近期才發生,而是自兩人交往不久後即已開始,時間可追溯至女兒小學二年級期間。
母親說,和雙方同居約五年,女兒之所以長期未敢告知,是因遭對方以各種方式威脅,包括以金錢、物質利誘,或以「不聽話就沒有爸爸」等言語恐嚇,使孩子陷於恐懼之中。
談及事發後心情,母親坦言難以接受。她表示,自己長期以來將孩子視為唯一依靠,「小孩是我的命」,無法容忍任何人傷害他們,即使感情曾有付出,也會選擇站在孩子這一方。
母親指出,事發後曾前往對方家中理論,但對方家人以「背景很硬」等說法回應,令她無法接受。她強調,無論身分如何,這類事件不應被壓下,「不能因為我們是平民就被忽視」。
目前女童情緒尚未完全表達,母親表示會透過社工等專業協助了解孩子心理狀況,並盡力避免事件對其未來成長造成長遠影響。同時,她也希望加害者能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林燕祝說,目前最擔心的是加害人仍在外活動,孩子與家屬安全感嚴重不足,質疑相關機制是否能有效阻止再度接觸風險。
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表示,事件通報後已於第一時間介入處理,5月4日早上8時許即展開相關作業,並完成家訪,掌握母女現況。目前母女已離開原同居處,暫住友人住處,安全無虞。
社會局指出,已與家屬聯繫並提供社工窗口,將協助申請心理諮商與評估服務,相關程序需經監護人同意後始能進行,後續也會媒合專業心理師介入。另也將與教育單位合作,由學校端同步提供必要的輔導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