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雷姓男子缺錢花用,今年2月3日下午5時許,兩人先後到三民區某間,由雷扮演劫匪搶走價值近百萬元的5兩重金條逃逸,陳男為掩人耳目,陪同老闆上前追捕,不過因演技太差被警方識破,高雄地院法官依共同搶奪罪判兩人各9月徒刑。
判決指出,今年2月3日下午5點多,陳男先假裝成一般顧客進入三民區某銀樓,拿著墜子向老闆佯稱要配金項鍊,隨後雷男也跟著進入店內,開口便指名要購買5兩重、市值高達97萬元的金條。
老闆隨後將金條放上櫃台,陳男稱「下次再來買」,請老闆幫他開門,老闆不疑有他,按下中控鎖讓陳男推門離開,當時雷男看準時機,趁銀樓大門敞開時抓走櫃檯上價值97萬元的金條轉身奪門而逃。
陳男一看到雷男逃跑,一邊大喊抓賊、一邊陪著銀樓老闆衝出店外協助抓捕雷男,見同夥順利逃脫後,陳男還若無其事地陪同驚魂未定的老闆回到銀樓,並留下來陪同老闆向警方報案、協助調查。
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陳男言詞閃爍、神情異常,請陳男給員警查看其隨身攜帶的手機,當場發現陳男與雷男早有密謀、分工的對話訊息截圖,當場戳破他的面具,但陳仍堅稱未參與搶劫。
雷男雖然成功逃逸,但隔天上午就被警方抓捕到案,警方並在三民區寧夏街民族社區一處樓梯縫裡,起回雷男藏放的金條,帶回雷男後,陳男才承認涉案。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審酌陳、雷兩人不思正途,竟搶奪他人財物,目無法紀,且至今尚未與銀樓老闆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考量兩人犯後坦承犯行,且高達97萬元的黃金金條已全數物歸原主,依共同搶奪罪各判兩人徒刑9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