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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警偷拍刪照後竟不起訴 當事人怒控「官官相護」聲請再議

高雄警偷拍刪照後竟不起訴 當事人怒控「官官相護」聲請再議

凃姓員警非法拍攝報案女性身體隱私,有6名報案女性案件已起訴,但有一名受害者被拍,卻因罪證不足不起訴。時代力量黨主席今陪同該當事人出面說明案情,受害女子Y小姐表示,案件雖不起訴,但警方未第一時間扣留手機,進而協助其滅證,質疑官官相護,她已透過律師聲請再議。

Y小姐表示,事發當天自己與友人發生衝突,由飯店協助報警,凃姓員警進入房間,以「避免影響其他房客為由」鎖上房門,卻並未詢問事發過程,僅詢問是否受傷。當下她兩度強調「確定沒有受傷」,凃姓員警仍以公務偵查為由,要求脫下外套檢查四肢。她雖感到疑惑,但相信警員是來幫助她的,因此依要求脫掉外套。

Y小姐哽咽指出,凃姓員警要求她舉高雙手,呈現躺臥、趴臥、站在牆角等姿勢,轉頭卻發現涂姓員警拿的並非相機,也非手機,而是方形不明儀器,且員警對著她的上身、大腿、臀部、鼠蹊部等部位長時間拍攝。

Y小姐說,在她申訴、提告、做筆錄的時候,警方沒有在第一時間扣留凃姓員警的3C設備,讓凃姓員警有機會刪除影像,事後警方才稱照片已無法復原,但此說法在網路上已遭到網友反駁「不可能無法復原」,檢調做法就是在官官相護。

王婉諭表示,在Y小姐揭露事件與備案後,陸續發現前面至少有6名被害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處與檢調,都應該完整說明此事件,警方也不應再以消極態度面對造成Y小姐二次傷害,並清楚說明對凃姓員警的處置、未來協助與防範方式。

王婉諭說,Y小姐已透過律師協助聲請再議,希望透過Y小姐揭露自身經驗,讓更多被害人知道,「錯的並不是你們,錯的絕對是這些行為人」,希望社會大眾給予更多尊重與空間。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陪同高雄警偷拍案當事人(右)出面書名案情。圖/時代力量提供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陪同高雄警偷拍案當事人(右)出面書名案情。圖/時代力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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