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去年爆發五口,王姓一家人疑似遭受詐騙,集體在屋內死亡,涉嫌詐財的李姓女團購主遭檢方依詐欺、洗錢與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求刑15年,法院明天宣判。台中市議員認為,現行法律有傷害致死、強制性交致死等等,唯獨沒有「詐騙致死」,應加重刑責回應社會期待。
台中市議會今天市政總質詢,民進黨議員謝志忠質詢指出,近年詐騙案件層出不窮,不只造成財損,更導致被害人嚴重的心理創傷與潛在輕生風險,市府目前並未建立完整的心理諮商、社會救助與法律扶助整合機制,應盡速建構完善的支持系統,幫助受害人走出被詐騙的痛苦。
謝志忠說,去年豐原五口命案引發社會譁然,主因就是王姓一家人遭到李姓團購主詐財,無力償還龐大債務;檢方具體求刑李姓團購主15年以上徒刑,明天台中地院將一審宣判,不知法制局怎麼看這起判決?
法制局長李善植答詢表示,法官獨立審判,外界不方便揣測或置喙,不過根據檢方起訴的罪名,如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和刑法詐欺罪等等,各罪名的最高刑度多是5年以下徒刑,即使數罪分論併罰,也要判得非常重才可能達到合併執行15年徒刑。
謝志忠表示,詐欺犯罪的刑責難以達到社會期待,主因是詐欺罪並無所謂「加重結果犯」;舉例來說,傷害致死、強制性交致死、私行拘禁致死、遺棄致死乃至強盜致死等等,都是因為犯罪行為本身造成嚴重後果,法律予以加重處罰,但現行法規偏偏沒有「詐騙致死」。
謝志忠強調,面對詐騙案日益猖獗造成的死亡悲劇,應該正視法律不盡完善之處,相關單位如法務部應修法加重刑責,符合社會期待。李善植回應,詐欺犯罪的確會對被害者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他也認同「詐騙致死」應該被納入加重結果犯,法制局會持續向中央表達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