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鎮崙尾一處非法堆置倉庫上月發生大火後,因案件進入司法偵辦程序,現場燃燒面積約600坪、最高堆置達5公尺的廢棄物山一個多月來無法全面清除,偶而冒煙,成為地方居民揮之不去的隱憂。今天地主將調派機具進場深挖降溫,消防單位同步戒護,希望盡快消除潛藏風險。
該處堆置大量塑膠、廢建材及各式混合廢棄物,火警發生後雖歷經多日灌救撲滅明火,但廢棄物堆體內部仍殘留多處高溫熱點,民眾仍會看到白煙冒出;消防人員指出,應是部分為塑膠材質,灑水也無法滲入底下,即使上周連日豪雨,也未能有效替堆積如山的廢棄物降溫,端午連假期間甚至再度冒出白煙,只能隨時警戒。
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由於案件涉及非法堆置廢棄物,先前為配合檢警蒐證及保全證據,無法大規模開挖清理。經與檢方協調確認,目前證據保全已接近完成,接下來會請行為人和地主共同清除。
江培根指出,該場址2022年就曾出租供堆放集塵灰,後續因承租方無力清除,最終由地主於2024年完成清理;未料2025年再度出租後,又遭堆置大量廢棄物並引發火警,全案由檢警深入追查。
縣議員施佩妤表示,此案反映非法棄置集團透過人頭承租閒置廠房的手法一再上演,據了解,本案承租人於台中、彰化及雲林等地都涉及類似案件。她建議縣府建立高風險承租人資料庫或黑名單機制,讓地主出租前能先行查核背景,降低土地及廠房遭濫用的風險。
施佩妤指出,不少老舊廠房因所有人年事已高或無人接班而長期閒置,轉作倉儲出租後,地主往往難以掌握實際用途,一旦遭不法業者作為非法廢棄物堆置場,不僅造成環境污染,更可能演變成火災與公安危機。
對此,江培根表示,地主出租土地或廠房時,除應在契約中明確約定使用用途,也應保留定期進場查核權利。環保局未來將把相關法院判決資訊連結至官網供地主查詢,並與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合作,加強宣導出租風險及管理責任,從源頭防堵非法堆置廢棄物問題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