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74歲張姓婦人開車沒有注意後方來車,竟貿然迴轉,導致後方機車反應不及人車倒地,機車後座24歲李姓護理師慘遭張婦車輛輾過,右側腎臟萎縮功能僅剩1成2,並自訴勞動能力減損55%,請求張婦賠償1030萬9162元。新竹地院依過失重傷罪判刑張婦6月,民事判賠167萬390元。
李姓護理師控訴,2020年8月30日清晨7時許,張婦開車沿新竹市西大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竟貿然迴轉,當時何男騎機車載她經過,遭張婦車輛撞擊,她倒地後又遭張婦車輛輾壓。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遞調整置底 z-index 權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isplay(‘ads-inline’); });
李姓護理師指出,也因這場車禍,導致她受有肝臟撕裂傷合併膽汁瘤生成、右側第6至第9肋骨骨折併血胸之傷害,及右腎動脈梗塞併右腎萎縮與功能下降,腎臟功能比例左腎剩87.2%,右腎剩12.8%,幾乎只能靠左側腎臟運作,勞動能力減損55%。
李女表示,事故發生她才24歲,正值青春年華,卻因張婦過失行為而受重傷,更造成右腎功能幾乎喪失,往後漫長人生,僅能依靠1顆功能不全的左腎維持身體作用,且受重傷後住院治療期間長達近1個月,尚須終身服用抗血小板藥物,身體及精神均飽受極大痛苦,請求張婦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共1030萬9162元。
勞動力減損部分,法官認為李女主張減損比例為55%,與台大醫院新竹分院診斷證明書記載4%差距太大,長庚醫院鑑定報告亦認為勞動力減損為4%,且經詢問多位醫師,均稱就算只有1顆腎,生活方面都正常,沒有勞動力減損問題,最終判張婦應賠償167萬390元。
刑事部分,法官審酌張婦疏未注意相關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即貿然欲跨越分向限制線迴轉,導致本起車禍事故,且造成李女重傷害,嚴重影響李女與家庭成員生活,損害程度甚鉅,且未能達成和解,依過失致重傷罪判刑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