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事長曾志新懷疑梁姓技術長竊取公司機密,談判時持刀刺梁9刀致死,再吞刀自傷,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曾針對量刑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曾仍坦承犯行,其餘交由律師回答,律師則主張一審判決量刑有誤,法官定9月22日再開庭。
曾志新2017年創立雲云科技,主打以AI科技育嬰,靠著產品「智慧寶寶攝影機」打響公司名號,曾在平台募得千萬資金,更吸引創投公司及挹注,獲頒經濟部「國家產業創新獎」,公司營運2025年出現危機,曾懷疑梁洩漏營業秘密。
2025年2月26日,曾志新在台北市中山區量販店購買主廚刀放在辦公室;同年3月7日,與梁、盧姓人資長在會議室談梁辦理離職事宜,要求梁刪除網路公開文章,但未獲得回應,隨即走到梁的後方,從上衣拿出主廚刀猛力砍殺梁多刀,導致梁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不治,曾下手後自殘送醫保住一命。
一審開庭時,曾志新向法院表示,不能生育是他最大的痛,卻遭攻擊「不辦尾牙,春酒不怕絕子絕孫」,進而犯下人生最大的錯誤,公司2024年遭到匿名帳號攻擊,造成團隊運作受極大影響,公司核心資料也被盜取等,至少虧損7000萬元。
曾志新說,他知道自己罪該萬死,但希望大家不要相信他是個霸凌員工的老闆,他會在獄中好好服刑、自我反省。律師則替他辯護,認為曾沒有前科,並賠償名下市價約3900萬元雲云科技股票、妻子借貸200萬元現金,和死者家屬和解。
一審認為曾志新犯案是出於自身猜忌心態,單方面將事端起因歸咎於梁,未予查證或尋求其他合法途徑解決紛爭,任性解決被害人的生命,且下手行兇力道不輕,手段殘忍,讓梁在過程中遭受相當大的痛苦,對梁的遺族、公司員工及全體社會形成永難彌平的憾事,犯罪情節嚴重,判處無期徒刑。
曾志新提上訴,高院今開庭,律師指出對於一審罪名、犯罪事實、證據均無爭執,只針對「量刑」上訴,認為一審判決違反重複評價禁止原則,也有判決理由矛盾的情形。梁的家屬委任律師則認為,曾上訴理由不符合國民法官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