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第4選區立委的台南市前議長李全教,今天指台南地檢署檢察長鍾和憲當年起訴他議長賄選時「捏造證據」,現在綠營告他,一周就分案調查,他指控對方卻到現在兩個月了不分案,呼籲檢方「不要選擇性分案、辦案」。
南檢指出,有關李全教提告案,9月1日已分案、調查中;迄今已2個月了,檢方均依法分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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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表示,民進黨議員朱正軒告他恐嚇、妨礙自由等罪,一周就分案;但是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人開記者會指他是「台南88槍擊案幕後黑手」,他提告過了兩個月都還沒分案,司法是否公正昭然若揭。
李全教指稱,當年台南地檢署起訴他議長賄選、聲稱掌握「水單、匯款單、唆使他人提領現金,賄選證據明確、有串證之虞」,法院裁定收押,兩個月後什麼證據都沒有。那時起訴他的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就是現在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鍾和憲。
李全教指出,當年明明沒有證據,卻收押他兩個月,故意拖延好讓媒體一直炒作、抹黑,兩個月後什麼都沒有,當初收押他的理由完全都是捏造的、百分之百是捏造的。
李全教指控台南地檢署以賄選起訴他,後來賄選案不成立,檢察官卻又不上訴,他合理懷疑檢方是怕萬一判決確定無罪,也不知如何賠償、擔心受到行政處分。
李全教指控檢方,議長賄選案不成立後,竟改以讓他感到莫名其妙的所謂的「預備罪」來起訴。他說,「預備罪並不是賄選罪」,而司法人員就單憑他們的想法、自由心證,就判他八個月不能緩刑,這是一種「司法思想審查」,當時整個過程非常荒謬。「呼籲檢察長鍾和憲面對司法良知,不要有選擇性辦案、分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