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56888 NEWS

高雄某海運公司業務私吞616萬佣金 判決揭行業退佣潛規則

高雄某海運公司業務私吞616萬佣金 判決揭行業退佣潛規則


高雄某海運公司李姓前業務經理,任職期間被控假冒客戶要求退佣,後來李男離職自立門戶,原公司詢問兩家客戶未來退佣方式,才發現李男從未將佣金支付給客戶,統計任職3年多私吞616萬元,原公司不滿,提告向李男索賠私吞的佣金,法院審理後,傳喚多名證人到庭,釐清海運承攬的退佣潛規則,判李應賠償609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5年7月起,李男在這家海運承攬公司擔任業務經理,負責客戶的海運報價、接單、船期安排、貨櫃訂倉等事項。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遞調整置底 z-index 權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isplay(‘ads-inline’); });




2015年12月起,李男陸續以支付兩家客戶退佣的名義,向公司請款,從同年月至2018年10月止,就幫旗下負責的兩家海運公司申請退佣616萬餘元。

2018年12月,李男任職的海運公司發現李私自在外開公司,準備將原有客戶帶至自己新設的新公司,隨即將李男開除,原公司詢問兩家客戶未來退佣方式,才發現客戶根本從未要求退佣,是李私自以客戶名義請款。

經過內部人員計算後,發現李男任職3年多以來,私吞616萬4255元,提告向李索討。李男挨告後辯稱,這些錢是公司答應給他的激勵獎金,是原公司發現他另成立公司,才意圖以私吞佣金栽贓他,指控與事實不服。

雄院法官審理時,傳喚李男任職公司的多名主管、員工作證,證實海運公司為拉攏客戶,確實會將獲取的部分利潤退佣給客戶承辦人或船公司,且該公司業務副理也證實,只要訂單有獲利,公司都不會查證客戶佣金,一般是由業務兌現支票後,再將現金交給客戶。

法官根據證人說法,認為李男在原公司任職期間,主管曾以個人名義簽發多張支票兌現,款項名義均簡稱為KB(即回扣意思),綜合事證後,認定李男確實私吞原定退給客戶的佣金,扣除他尚未領取的9萬多元業績獎金,判他應賠償原公司609萬餘元。可上訴。

圖為高雄港貨櫃碼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為高雄港貨櫃碼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Share:

最新文章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