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前長徐松奕被控任內辦理消防慶功宴時,涉嫌核銷不實,地檢署偵辦發現消防局把不該計入餐費的酒水,一併要求業者開立同張,事後又利用餐費剩餘款宴請部分無關人士,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徐松奕等人。徐表示,訂桌及買酒水等事務細節,他不清楚,剩餘款宴請非關人士時他不在場,自己沒有貪任何一毛錢,相信司法最後會還給他清白。
宜蘭縣消防局去年7月25日辦理宜蘭特種搜救隊參與「特種搜救隊國家認證計畫(下簡稱:NAP計畫)」慰勞餐會,在礁溪鄉省道旁某餐廳訂15桌,每桌9900元,宴請請有功人員、相關消防業務人員及媒體,當天只吃13桌,最後「留桌」2桌,於7月30日與8月6日在宜蘭市另一家餐廳又宴請兩桌。
問題出在25日的慶功宴,不應該把必須「專款專用」的酒水,一併與餐費合併報在一起,消防局卻要求礁溪的這家餐廳開立同一張發票;另外7月30日宴請一桌與NAP業務無關人士也涉及不法。
宜蘭地檢署調查偵結指,消防慶功宴實際僅需12至13桌,但徐為了提高預支餐費,透過前張姓災害搶救科長指示林姓科員,浮報15桌,並向會計室預借14萬8500元;徐松奕指示賴姓科員,私下向酒商購買價值2萬4200元的酒水供餐敘使用,因酒水無法報銷,餐廳業者為配合核銷填製不實發票。
檢方指出,徐等人隨後將俗稱「留桌」近3萬元公帑挪作私用,並於同年7月30日在某小棧席開1桌,私下宴請與NAP計畫毫無關係的人;徐又指示下屬補辦另一場8月6日餐敘,將兩筆帳目合併,要求餐廳開立不實發票。
檢方認為,徐松奕身為機關首長濫用審核預算的權限,針對難以稽查的小額採購項目,施壓下屬重新上簽提高預算,將公帑流用於私人飲酒與餐敘。徐松奕則表示,訂桌及買酒水等細節事務,他公務繁忙,不清楚核銷等細務,至於7月30日宴請14名與NAP計畫無關的人,他當天沒有參與,也不清楚請的對象是誰。
但檢方表示,徐松奕的說法推諉卸責,說詞與其他被告不符,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依貪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適當之刑,宣告褫奪公權。
至於張姓前科長、林姓及賴姓科員等下屬,已繳回私購酒水的犯罪所得,檢方考量3人因「遵循長官指示」觸法,犯後態度良好,向法院請求減刑、緩刑或免刑宣告,林姓餐廳業者緩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