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到某男子三溫暖,在膠囊艙睡到清晨竟拿潤滑劑潛入下層,朝不認識是男子塗抹下體,甚至大膽口交、指侵,對方痛到醒來目睹陳男正在性侵,嚇到連喊「不要用!」並踢踹隔板;法院認為,陳釀男子身心受創、犯後沒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6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今年2月20日到某男子三溫暖消費,清晨6點多在膠囊艙上層醒來見下層男子熟睡,竟拿潤滑劑潛入下層,掀開對方棉被、朝他下體塗抹潤滑劑再撫摸,甚至未經同意朝他口交、指侵。
男子因劇痛醒來,驚見陳男正在對他口交當場拒絕喊「不要用」,未料陳不肯離去仍坐在床緣繼續用手、嘴巴朝他猥褻,男子再度告知「不要用」並踢踹隔間木板,業者聽見聲響查看報警才曝光。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不諱,被害男子指證歷歷,也提出醫院就診紀錄,並有三溫暖入住證明、外部監視器畫面可佐。
中院審酌,陳男和男子不認識,明知對方正在熟睡,為滿足自身性慾朝他口交、指侵,害男子劇痛驚醒並口頭喝斥拒絕,陳仍繼續猥褻,造成男子身心受創,犯後沒有和解,斟酌一切情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有期徒刑3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