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張姓前年受託為即將結婚的女子算命,竟假藉「逢九有血光之災」、「嬰靈纏身」等藉口,恐嚇女子須透過肢體肌膚接觸感應、淨化磁場,進而在住處琴房內對其強行指侵得逞。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定張男利用宗教話術逞其私慾,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
經查,張男平日以算命、改運為業。前年1月間,一名女子小文(化名)因與男友籌備婚事,由母親陪同請張男進行八字合婚。當天下午,張男前往小文位於新竹的住處2樓琴房開運解惑,張男先恫嚇小文今年歲數逢九、恐有血光之災與車關等劫難,需專人化解,使原本信仰基督教、對民間信仰不甚瞭解的小文陷入恐懼與不安。
期間,小文的母親因故離開,僅剩兩人獨處,張男見有機可乘,又宣稱小文疑似「嬰靈纏身」,必須透過肌膚接觸感應子宮磁場才能化解。小文誤以為是驅邪儀式,因害怕運勢受阻而不敢硬性反抗,只能聽從指示褪去絲襪,被迫配合伸手觸摸腹部。
不料,張男隨後將手伸入小文內褲揉捏外陰部,不顧對方口頭拒絕與不適,以手指強行插入陰道,反覆撫摸性器官長達10分鐘,過程中還不斷佯稱是在作法淨化磁場、協助其順利成婚。張男離開前,甚至企圖以「雙修」、「前世夫妻」等理由誘騙進一步發生性關係,遭小文明確拒絕並驅離。事後,小文心緒混亂,隨即向任職神職人員的友人求助,確認相關過程絕非正常宗教儀式後,在友人建議下向警方報案。
法官審理時,張男否認強制性交,辯稱是小文主動要求感應嬰靈,自己僅將手放在腹部左右移動感應,絕無伸入內褲或指侵等行為;辯護人亦主張小文驗傷無明顯手部傷勢且未檢出張男DNA。
但法官指出,小文案發當晚便與朋友傳訊求助,對話過程自然客觀,且案發後傳訊質問張男指侵行為時,張男第一時間即回覆「誠心誠意向妳說聲抱歉敬請諒解」,並未堅詞否認或澄清,顯見確有其事。此外,驗傷採證距離案發已隔兩日且經過沐浴,未檢出DNA實屬合理。
法官認,張男利用被害人希冀婚事順遂的心態,向小文告以命理及陽宅風水等,以恫嚇言語、感應嬰靈存在及解決嬰靈纏身暨淨化磁場等相惑,逞其私慾,對小文強制性交,侵害對方身體及性自主權,造成渠心理上難以磨滅陰影,且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賠償對方,態度不佳,審酌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