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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閃兵1年不回台?真相超傻眼…竟是被擄去緬甸詐騙園區

台中男閃兵1年不回台?真相超傻眼…竟是被擄去緬甸詐騙園區

潘姓男子赴泰國屆齡未回台當兵,法院一審依妨害兵役條例判他3月徒刑,潘上訴喊冤稱遭擄去園區1年多,經中國、泰國軍隊救出才獲釋,回台已服完兵役,二審發現除潘的家人報警,潘也求救稱「我真的不想進園區」,認定他是遭控制才無法回台,撤銷改判他無罪,仍可上訴。

檢方查,潘男2024年3月29日申請短期觀光赴泰國旅遊,最長不得逾4個月,他卻滯留海外不歸,經大雅區公所通知他回國服兵役未果,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他將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一審簡易庭認定潘影響徵兵公平性,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潘男不服上訴,表示2024年3月29日去泰國找朋友玩,原打算一周就回國,下飛機後朋友派司機送他去飯店,隔天卻被載到泰緬邊界,隨後被2個人擄上車送到詐騙園區,他曾向姊姊求救但因未付贖金無法離開,後來因中國、泰國聯合對緬甸打擊詐騙,他們被軍隊救出送到台灣在緬甸的辦事處。

潘也說,他2025年5月7日回國後目前已去服完兵役。潘的辯護人也認為,潘遭緬甸武裝詐騙集團控制人身自由,並無避免常備兵徵集的意圖,主張無罪。

潘的姊姊證稱,2024年3月31日赴警局報案,表示弟弟去泰國工作後聯繫不上,好不容易用臉書通話,弟弟表示被載去緬甸,對方要台幣50萬元贖金才能讓他回來;另潘也傳訊女友稱「我真的很害怕」、「錢過來就可以回去了」並一再稱「我真的不想進園區,我想回台灣。」

台中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為,潘發現被載往緬甸仰光發現不對勁,就聯繫姊姊報案,並需繳贖金才能脫身,可見他是遭控制而無法回國接受徵兵,一審簡易庭未審酌相關情節,撤銷原判決改判潘男無罪。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聯合報系資料照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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