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56888 NEWS

基層法官:關鍵在政府立法政策

基層法官:關鍵在政府立法政策

因地方法院案件暴量,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昨稱「司法處於崩潰邊緣」。對此,基層普遍認為增加法官、書記官人力,只是杯水車薪,院方需要的是從上而下改變觀念,以及政府立法修正政策,重點是「案源」而不是「人員」。

一名刑庭庭長表示,地院之所以案量暴增,與立法政策有很大的關係,例如為順應民意,對、和詐騙案件求處重刑,都讓原本可簡化的訴訟程序,只能按照通常審理程序進行。

例如現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詐欺金額一百萬元以上,就處三年以上徒刑,而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又屬強制辯護案件,等於又要配合法律扶助律師或人力同樣短缺的公設辯護人,都讓訴訟程序倍加冗長。

而一位資深庭長及主任檢察官,不約而同提到「訴訟經濟」的概念。兩人除同意減少案源遠比增加人員重要,也建議擴大檢察官的裁量權,如就職權起訴或不起訴,德國就有所謂的「中止偵查」,日本也有「起訴猶豫」制度,都沒有案件類型的限制。

前陣子常見的長照悲歌案件,依德、日相關制度,檢察官甚至可直接不起訴;而像美國陪審團制度,即便是殺人案,只要被告認罪,檢方都能妥適處置,不用讓每個案件都進入法院審理。這種「截流」的方式,才是從源頭減少案量的好方法。

兩人指出,司法是國家相當稀缺的資源,必須將它做最有效的運用,避免讓「量變影響質變」,國家對於司法資源能否合理分配,關乎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居上位者必須努力。

Share:

最新文章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