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員石姓被告被控退伍後接受中國附屬單位人員指示,刺探帛琉支持台灣參與WHA及「我們的海洋大會」等資訊,再透過微信回報中方。新竹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起訴。
新竹地檢署指出,本案由檢察官王遠志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偵辦。石姓被告涉嫌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第31條第1項,退離職情報人員為境外敵對勢力從事情報工作,刺探、收集、交付非機密資訊罪,犯罪嫌疑重大,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石姓被告1983年間進入國家安全局第四處、後改制為第六處擔任研譯官,1996年間以中校軍階自國安局第六處退伍,屬國家情報工作法規範的退離職情報人員。
檢方指出,石姓被告明知退離職情報人員,不得為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從事情報工作,刺探、收集、洩漏或交付非機密資訊,卻與中國外交部附屬單位「GBD公共文化外交交流中心」工作人員接觸,並依對方指示刺探、收集及交付涉及我國國家利益的非機密資訊。
檢方查出,石姓被告2021年4、5月間,接受GBD交流中心人員指示,刺探、蒐集帛琉就第74屆世界衛生大會(WHA)支持台灣參與等相關資訊。他在帛琉探詢消息後,同年5月14日透過微信向中方人員回報,內容包括帛琉將就台灣參與WHA觀察員案提案、提案國家,以及對結果的研判等資訊。
2022年3月間,石姓被告又接受中方人員指示,刺探、蒐集帛琉舉辦第7屆「我們的海洋大會」(Our Ocean Conference)相關資訊,陸續回報我國代表團人數、帶隊官員及住宿情形。
檢方指出,石姓被告之後更將相關資訊整理成「2022帕勞我們的海洋大會紀要」Word檔,傳送給中方人員。對方收受後回覆「先彙報給領導」,並要求持續探詢,石姓被告後續再交付會議動態、特使答謝宴會邀請函及相關照片等非機密資訊。
新竹地檢署表示,國家情報工作法對現職及退離職情報人員課予較一般人更高的法定義務,目的不僅在防止國家機密外洩,也在防止外國勢力或境外敵對勢力,利用情報人員的專業、經驗、人脈及資訊取得能力,建立對我國的情報蒐集管道。
檢方強調,即使個別資訊並非國家機密,如是為境外敵對勢力從事情報工作而刺探、蒐集或交付,持續彙整、比對及分析後,仍可能掌握我國外交政策、政府決策及對外布局,進而危害國家情報安全;對此類境外滲透及情報蒐集行為,將依法嚴正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