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夏姓女子因債務壓力與感情糾紛,前年10月間將剛出生的兒子以毛毯包裹後,推落11樓的陽台,男嬰當場死亡,全案今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續行審理,夏女坦認,在警詢、偵訊期間部分供述不實,也聲淚俱下稱原因是為了袒護「乾爸乾媽」,以及想到女兒年幼,需要照顧,希望認罪獲得輕判,預定明日審結宣判。
此案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昨起審理,今天續行審理,檢察官提示夏女在警詢、偵訊時的筆錄,發現夏女在警詢與偵訊時,對於是否知悉男嬰在出生後的身體狀況,有供述不實的情形,夏女起初是供述,以為男嬰已死亡,後續又在相驗解剖時改口,稱當時男嬰胸口仍有微弱呼吸,但明知該狀況,沒有告知當時也在屋內的乾爸,仍選擇將男嬰推落11樓陽台。
檢察官問夏女為何會有前後供述不一的狀況,夏女則答,因女兒還小,坦認狀況是想要獲得輕判。
另外,夏女對於誰負責照顧夏女年幼的女兒,以及貸款的數百萬元是由誰取得等供述,也有供述不實的情形。
夏女則情緒激動、聲淚俱下稱,從成年後即與乾爸乾媽一起生活,雖然她是公司的人頭負責人,警詢、偵訊時供稱,有以公司貸款得到的數百萬元,平分一半,其實非事實,當初會那樣陳述,是為了維護乾爸乾媽。
面對檢察官詢問,為何不選擇其他的方式,解決經濟問題與兒子出生後的照料,夏女則稱,當時她已負債、沒有收入,加上還有女兒要照顧,自覺沒有其他解決方式,也未外界尋求解決方式,加上犯行前一天有與莊姓前男友因為擔任百萬元賓士車的保人一事爭吵,前男友又未曾對已出生的女兒負擔任何費用,才會一氣之下,將兒子推落。
起訴指出,夏女與莊男交往期間,於2023年產下一女。2024年3月兩人分手前,夏女已懷有身孕,並於同年11月在太平區住處產下一名男嬰。夏女因對感情不滿,將男嬰用毛毯包裹後,憤而從11樓推落至社區花圃,男嬰全身骨折、臟器損傷身亡。
檢方認定夏女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依法提起公訴,全案昨起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檢方認定,依據事證,夏女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夏女律師則主張,此案夏女是「年輕媽媽失慮犯錯」,有「不得已事由」,應認定刑責較輕的生母殺嬰罪,全案預定明日中午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