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姓女子未取得資格,不得辦理訴訟事件,去年2月間在媒體全國版刊登,稱寫訴狀「高院3000、最高院5000」且無效退費,檢方查出假律師蔣女替2人撰寫起訴狀及行政訴訟起訴狀,共收費8千元。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旅師法起訴蔣女。
檢方追查,去年2月9日在某媒體全國版刊登廣告,「上訴狀、高院3000、最高院5000、法務部高院、最高院上訴狀、無效退費、電話轉賴中答問、書語中能力高強、能得法官為你多多減刑和贏得所有官司…」等語。
起訴指出,蔣女刊登廣告後2個月內替2人提出民事訴訟起訴狀、刑事訴訟上訴狀,各收取3千、5千元報酬,涉嫌違反律師法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罪嫌,依法起訴,犯罪所得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