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56888 NEWS

辜仲諒想赴中國開會、主持U12閉幕典禮 法院准了…他得先繳3億保證金

辜仲諒想赴中國開會、主持U12閉幕典禮 法院准了…他得先繳3億保證金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等被控大樓購地案,一審判7年8月徒刑,並被限制出境且每日定點於戶籍地拍照報到。辜以身為世界棒壘球總會執行副會長、亞洲棒球協會總會長,須赴中國開會、主持賽事閉幕典禮並頒獎,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台灣高等法院裁定辜提出3億元保證金後,自8月12日至16日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並責付運動部常務次長洪志昌及律師葉建廷。

辜仲諒主張,他身為世界棒壘球總會執行副會長、亞洲棒球協會總會會長,須於今年8月13日前往中國上海,與世界棒總總會長商談2027年舉辦世界12強棒球賽及2028年洛杉磯奧運棒球賽參賽資格賽等事,爭取於臺灣舉辦比賽。

辜指出,亞洲棒協將於同年8月9日至15日,在中國杭州舉辦第12屆亞洲盃棒球錦標賽,他也須於8月15日到場主持賽事閉幕典禮並頒獎,此次行程具公益性,他有親自出席的必要性與急迫性,且運動部常務次長洪志昌及辯護人律師葉建廷均已出具聲明書,願擔任受責付人,並由葉建廷陪同出返國。

辜向法院表示,他先前曾多次經法院准許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均遵期返回,因此請請法院准暫時解除他自8月12日起至8月16日的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

高院審酌相關電子郵件、邀請函及賽程表等資料,考量相關會議及比賽性質、會議時間、議程、賽程、辜仲諒出席與會目的及任務等,認為辜稱自己有親自出席的必要,說法可採信,另審酌辜先前多次經法院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後,皆遵期返國,可見辜本次出境,具相當公益目的,有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控的必要。

裁定指出,再審酌洪志昌及葉建廷律師均提出聲明書表示「願受責付」等語,准辜仲諒於提出3億元保證金後,自8月12日起至16日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並責付洪志昌、葉建廷。

辜仲諒。聯合報系資料照
辜仲諒。聯合報系資料照

Share:

最新文章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