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號北向240.2公里竹山路段,3日下午發生死亡!1輛疑因爆胎停在內側車道,後方車輛疑未注意前方狀況追撞,造成2車共5人送醫,其中1名女乘客傷重不治。警方初步排除酒駕,詳細肇事原因仍調查中。
事故發生於3日下午5時13分許,68歲曾姓男子駕駛灰色休旅車,載著妻子方姓女子行經國道3號北向竹山路段時,疑因輪胎爆胎,車輛停在內側車道。曾男疑準備下車查看車況,方女則留在車內並撥打電話報案。
後方由33歲劉姓男子駕駛豐田休旅車,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未能及時煞停,撞上前方停駛的曾姓男子車輛。撞擊後造成兩車駕駛及乘客共5人受傷,分別送往醫院救治,其中方姓女子因傷勢嚴重,經搶救仍宣告不治。
國道第七警察大隊表示,事故發生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並對曾、劉2名駕駛實施酒測,結果均為0,排除酒駕因素。目前警方已調閱相關影像資料,並針對車輛狀況、行車過程及肇事原因進一步釐清。
警方指出,外界關注後車是否使用輔助駕駛系統,導致未能注意前方車況,相關情形仍須透過車輛鑑定及事故調查確認,目前尚無法認定原因。
警方呼籲,用路人行駛高速公路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分心駕駛。若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故障,應趕快移至安全處,開啟警示燈並依規定設置警告標誌,以降低二次事故風險。
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若因未注意車前狀況,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將依法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