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立委質詢指出,司法院擬修刑事訴訟法,讓判刑2年以下的案件,法官不用寫判決書,改以宣示筆錄代替判決,更以來要求行政院支持刑訴法修法,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嚴正駁斥。
林淑芬質詢指出,外界非常關注刑法第185之3條的毒駕修法議題,此是行政院和司法院兩院必須要會銜的法案,而她有內部消息指出,司法院利用行政院要會銜同意毒駕修法的機會,要求行政院另外同意刑事訴訟法修法草案,也就是擴大檢視審判範圍,且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法官不用寫判決書,直接用宣示筆錄代替判決。
高金枝嚴正否認,表示司法院「絕對沒有」也不可能向行政院說過這種話。但面對林淑芬詢問未來是否會提出刑訴法修法,高金枝則說,「當然要提出這個修法」。
此話引起林淑芬不滿,表示難道以後判刑2年以下的案件,只要寫被告被判刑2年即可,不用寫原因和理由嗎?高金枝回應,修法內容會有附帶其他要件,不是如立委所述這麼簡單。
林淑芬指出,毒駕修法是攸關全國用路人的安全,是要嚴懲毒駕,司法院怎麼可以拿全民的安全當籌碼,去要求行政院支持刑訴法修法,交換讓法官不用寫判決書的修法?高金枝不斷否認,並表示「那根本是在羞辱我們」,刑訴法的修法並沒有馬上會銜。
林淑芬說,司法改革要越改越好,不是改到讓法官不用寫判決,如果要這樣,乾脆不用兩年徒刑以下的案件,直接全部都不用寫判決。林淑芬指出,司法院曾經提過AI寫判決,此時高金枝立即回應「沒有,那是古時候的幻想」,AI不可能寫判決。
林淑芬不滿地說,司法院就曾經提過AI寫判決的相關預算案,被她砍掉了,怎麼可能會沒有?若是如此,行政機關處分能不能不寫原因和理由,等到人民要訴願再來寫理由?如果法官判決不寫理由,人民怎麼知道要不要上訴?
高金枝再次重申,修法內容會有其他要件,不是如立委所述這麼簡單。林淑芬則持續砲轟,總而言之司法院就是希望兩年以下案件,法官不用寫判決,寫判決是法官向大眾說理的義務,法官既然擁有判決及剝奪人民自由的權力,就有向當事人說明理由的義務,這也是正當法律程序的一部分。
高金枝說,修法只是說「先不寫」原因及理由,而不是「都不寫」。林淑芬仍持續質疑,司法院應該要問問人民,能不能接受判刑2年以下的案件,法官可以都不寫原因理由?雙方唇槍舌戰,此時,召委翁曉玲跳出來緩頰、提醒林淑芬時間已到,相關修法應該留到以後再來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