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銀爆發涉勾結幫36億元,檢方依違反銀行法等起訴萬里開發董事長洪岳鵬及分行4經理、2襄理,其中潭子分行經理張登宗、頭份分行經理莊文良遭羈押數月,台中地院今各裁定300萬元、150萬元,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並施以科技監控。
台中地檢指控,洪岳鵬(46歲)是土地開發業者,長期經營多家公司和台中商銀維持高額授信、存款交易往來,因而和多名經理、職員熟稔,洪因參與詐騙、賭博集團,為利洗錢積極滲透銀行體系,拉攏4名經理、2名襄理替他開戶、護航。
檢方認為,6名分行主管2024年9月、10月起,因洪上門稱友人名下佳德實業、潮流企業社等12間公司有開戶需求,就濫用職權使這12間無實際經營的虛設商號開戶、調高轉帳額度每日高達2000萬元,觸發疑洗錢警示通報時還護航延遲通報,讓詐團洗錢36億元,依銀行法等起訴7人。
中檢今年4月23日偵結、移審後,台中地院訊問後裁定洪岳鵬、張登宗及莊文良3人,接續羈押禁見,期間張、莊均聲請停止羈押,
中院認為,張登宗涉洗錢之賭博犯罪所得高達7億4482萬3880元,其為銀行高階主管,年所得數百萬元,名下不動產高達1億數千萬元,顯有逃亡、串證之虞;莊文良涉犯犯銀行法特別背信、組織、加重詐欺等,涉洗錢之詐欺、賭博犯罪所得高達5億3020萬9052元,7月16日裁定2人延押2月。
中院7月30日開庭期間,張登宗稱和洪岳鵬熟識,當時洪和1名胡董(或吳董)要來幫佳德、潮流2公司開戶,胡(或吳)就稱要經營直播、會和網紅「蹦闆」、「丟丟妹」合作,但開戶額度、是否高風險客戶都非他審核,洪和他長期往來,沒想到洪男會介紹「爛客戶」給他。
中院今再提張、莊2人到庭,訊問後各裁定300萬元、15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並施以科技監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