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對姑嫂前年間處理親屬喪葬事宜時,因喪葬費用,爆發激烈口角,進而在台中、法崇寺前上演全武行,廖姓大姑因涉夥同丈夫毆打弟媳,甚至互扯頭髮、扭打,導致弟媳全身多處受傷而挨告,一審依傷害罪,判廖女拘役50天、4月徒刑,廖女上訴後坦承犯行,也與弟媳達成和解,二審宣告緩刑2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廖女與家屬在2024年7月23日於於台中殯儀館,處理喪葬費用事宜時,與弟媳發生口角爭執。過程中廖女持手機錄影,弟媳見狀欲奪下手機並動手拉扯,引發廖女與丈夫不滿,廖女反手抓住弟媳頭部、頭髮,並出腳踹踢;其丈夫也徒手毆打弟媳,造成曾女受有右手腕擦傷。
前年同月25日下午5時許,雙方在殯儀館前法崇寺,再度因個人糾紛爆發二次肢體衝突,廖女與弟媳徒手扭打、互扯頭髮,導致弟媳受有右側頭皮疼痛、左臉頰挫傷瘀腫、雙手手臂多處抓傷破皮與瘀青等傷害。
台中地院審理時,廖女坦承與弟媳發生拉扯,但矢口否認傷害,辯稱是對方先攻擊,自己屬於「正當防衛」。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與證人說法後認定,雙方持續扭打、互扯頭髮長達約10分鐘,並非為單純抵禦不法侵害的防衛行為,認定廖女確實具備傷害犯意。
一審審酌,廖女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糾紛,犯後飾詞卸責且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依共同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另依傷害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廖女針對量刑部分向台中高分院上訴,二審審理期間,廖女改口坦承犯行,在今年4月間,與弟媳達成和解,同意法官給予緩刑,不追究廖女刑事責任。
二審審認,一審量刑妥適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度,但考量廖女已與弟媳和解,歷經偵審程序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依刑法規定,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