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男子在社群軟體認識一名的少女,邱男見少女想要賺錢,便藉口引誘她拍攝露奶照,見少女配合後,又約出對方,宣稱若幫他打手槍就會給她5萬元,結果事成後卻分文未給,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邱男5年徒刑。
判決指出,邱男去年8月在社群結識少女,當時邱男見少女想要求職,便藉口跟她聊天示好,同年8月3日深夜11時許,邱男傳訊給少女「我想看你胸部」,宣稱若少女願意拍給他看,便會支付相當的報酬。
少女不疑有他,在家拍下露奶照傳給邱男,邱男見少女配合拍照,隨後約出少女到台鐵鳳山車站,要少女幫他打手槍,事成之後會直接給5萬元,少女同意後,兩人進到殘障廁所辦事,結果邱男事後卻不付錢走人。
少女事後告訴母親,在家人陪同下向鐵路警察報案,檢方偵結,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行為罪對邱男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抨擊邱男正值青壯年,明知被害人為身心尚未成熟的少年,竟為滿足一己私慾,罔顧少女身心健康,使被害少女出現睡眠困難、頭痛等身心症狀,至今仍活在陰影中。
法官最後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邱男有期徒刑3年6月;又犯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