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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刑警近距離開槍殺人…他哽咽認罪賠800萬 判12年半、5年10月定讞

退休刑警近距離開槍殺人…他哽咽認罪賠800萬 判12年半、5年10月定讞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糾紛,4年前近距離開槍殺死張姓男子,一審依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改依殺人罪判刑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5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案件上訴,駁回上訴而定讞,未來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侯宏典與綽號「包仔」的張姓男子素有嫌隙,2022年1月5日晚間張到侯的住處挑釁嗆聲,更一度取出疑似的器物示威。張離去後,侯隨即以電話聯繫友人前來助勢,前往張的住處、指定談判的涵洞找人未果,改至某土地公廟泡茶聊天。

張當天晚間11時許,和友人開車行經土地公廟,赫然發現侯宏典等人,張先對空鳴槍嗆聲「來啊」,雙方爆發槍戰,侯見張開車接近,持槍近距離對右前座開槍,子彈貫穿右前座車窗後,擊中張的右前額,張中彈失去意識,送醫宣告不治。

一審認為死者顱底後腦窩處的子彈殘跡,經比對與現場查獲非制式子彈特徵吻合,證人也稱槍枝為侯宏典持用,也與行車紀錄器內容大致相符,依殺人罪判侯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6年,併科罰金5萬元,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5萬元。

二審審理期間,侯宏典哽咽認罪,表示他已經賣掉房子支付和解金,希望可以息事寧人,並稱自己已快60歲,盼可以盡快服完刑期,回到社會與家人好好生活,請求法院輕判。

二審考量他自白犯罪,並以800萬元和張的家屬達成和解,且履行完畢,依殺人罪改判12年6月徒刑、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5年10月徒刑,併科罰金4萬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侯宏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侯宏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嘉縣警局朴子分局退休偵查佐侯宏典(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嘉縣警局朴子分局退休偵查佐侯宏典(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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