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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洗白總統府 高院辦共諜像辯護律師

【重磅快評】洗白總統府 高院辦共諜像辯護律師

總統府案經高院二審宣判,三人減輕刑度,主嫌黃取榮刑期從十年減為六年,秘書長吳釗燮秘書甚至從八年兩個月逆轉為無罪。高院法官不惜打臉檢調與一審法官,賣力為共諜辯護,讓總統府與國安會免於政治問責。法官如此用心良苦,賴總統可以放手潑紅漆打選戰了。

諷刺的是,總統府共諜案是去年「綠營國會助理共諜案」的衍生案,該案至今尚未偵結起訴,主嫌盛礎纓被台北地檢署諭令20萬元交保,便無下文。此人是民進黨重點裁培外交人才,曾任前立院院長機要;2019年被中共情治單位吸收,潛伏黨內長達六年。檢方偵查時,意外牽出總統府共諜案。衍生案被輕判,主案石沉大海,賴政府是將共諜案「化整為零」,以便繼續指控在野黨「中共同路人」嗎?

去年盛案與總統府共諜案接連爆發,在民進黨中常會表示,為私利出賣國人的行為,應受法律最嚴厲制裁。但司法一年多來辦共諜「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證明賴總統的「最嚴厲制裁」不敵民進黨證,黨證有如共諜護身符。

高院二審「為共諜辯護」斧鑿斑斑。最明顯的例子是,法官認為黨工黃取榮受中共情工吸收發展下線,但四度執行刺探的下線黨工邱世元,有三次是「私人探詢」,沒證據顯示是「中共指示黃取榮委由邱世元,去刺探賴清德辦公室諮議吳尚雨」。所以邱吳無法形成共犯關係,這三次「私人探詢」不算犯罪。

高院法官「明察秋毫」,硬是替綠共掰出一線生機。四次有三次沒中共指示的證據,所以改為輕判。但在另段文字裡,法官又說黃、邱明知與其聯繫者是中共情工人員,仍長期使用特定通訊軟體與對方接洽,並「按指示」配合中共窺刺我政府涉外事務,以取得工作報酬,應嚴懲不貸。法官前言不對後語,大腦是長在腰下嗎?

更荒謬的是吳釗燮機要何仁傑改判無罪。二審法官以何負責的日常業務無涉機敏文件,並以黃取榮、邱世元與中共情工對話有膨風,提供中共關於何的個人資料有誤,認定何是「虛構的共諜」,黃邱請領經費的人頭。但二審法官只採信有利何的證據,這是指認檢調與一審法官濫訴羅織,入人於罪嗎?何仁傑一審被判八年十兩個月重罪,僅次於主嫌黃取榮的十年,二審竟重獲「清白」。高院二審法官保全了吳釗燮和國安會的體面,卻再次犧牲檢調和高院的公信力。誰還會相信司法辦匪諜是為國安,而非為政治服務?

法官聲稱要嚴懲不貸,卻扮演被告律師角色。令人想到台南議長賄選、光電弊案裡,法官替被告辯護、切割的脫困套路。法官連認定收受中共工作所得金額,都大打折扣到一審認定的十分之一。高院法官費力漂白綠共,欲蓋彌彰呈現出「虛構的清白」。

曾任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機要何仁傑(中)、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左)、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右)涉共諜一審均遭重判,台灣高等法院改判何無罪、黃改判六年、邱改判五年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曾任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機要何仁傑(中)、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左)、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右)涉共諜一審均遭重判,台灣高等法院改判何無罪、黃改判六年、邱改判五年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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