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56888 NEWS

他多次撥打南警110報案奶奶酒駕、打人、跟蹤騷擾 勸阻不聽裁罰6千元

他多次撥打南警110報案奶奶酒駕、打人、跟蹤騷擾 勸阻不聽裁罰6千元

劉姓男子多次撥打市局110報案專線聲稱「忘記回家的路、與有債務糾紛、被奶奶打、奶奶喝酒騎車、遭奶奶跟蹤」,甚至打電話報案奶奶跟蹤騷擾他,經警勸阻不聽,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認定他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裁罰6千元。得抗告。

台南市警新營分局移送書指出,劉姓男子從今年4月14日起至5月26日間,藉故以「忘記回家的路、與奶奶有債務糾紛、被奶奶打、被爸爸打、惡意謊報奶奶喝酒騎車、遭奶奶跟蹤」等事由,撥打110報案達15件,警方5月21日告誡,再次亂報案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結果劉又在5月26日前往新營分局民治派出所要提告奶奶涉跟蹤騷擾防制法,警方告知劉跟騷法需與性相關才可提告,並告誡勿無故報案;劉離開後,立即又在同日5時36分、5時39分及6時02分,再以相同事由撥打報案專線,勸阻不聽,嚴重影響社會秩序。

警方認定劉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妨害公務行為,將他移送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法院指出,劉在警詢時承認犯行,與移送機關檢送110報案紀錄單14紙相符。

法院表示,按報案專線乃供遇有緊急事件民眾報案所用,如報案專線遭占線,恐因此延誤致民眾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重大損害之虞,核屬「情況緊急」;劉以同一事由多次撥打報案專線,可認其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行為,並經勸阻不聽。

法院審酌,劉的行為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構成要件相符,應予裁罰;考量其違反手段、違反義務程度及所生危害,兼衡其年齡、素行、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裁處罰鍰6仟元,以資懲儆。

劉姓男子多次撥打台南市警察局110報案專線聲稱「忘記回家的路、與奶奶有債務糾紛、被奶奶打、奶奶喝酒騎車、遭奶奶跟蹤」,法院裁罰6千元。本報資料照片
劉姓男子多次撥打台南市警察局110報案專線聲稱「忘記回家的路、與奶奶有債務糾紛、被奶奶打、奶奶喝酒騎車、遭奶奶跟蹤」,法院裁罰6千元。本報資料照片

Share:

最新文章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