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分署分別受、台南地檢署囑託變價刑事扣押物,「明豐168」自用小船1艘及其屬具現停放於台南市安平港,挖土機3部現停放於台南市環保局北區清潔隊附屬停車場,將於今年7月7日上午10時起,在台南分署二樓拍賣室,以現場喊價方式公開拍賣。
台南分署表示,拍賣「明豐168」,總噸位為4.25噸的動力自用小船,起拍價為55萬元,為方便有興趣的買家近距離觀看,將於6月30日上午9時30分至10時30分,由執行人員帶看;民眾可於6月29日下午4點前,洽台南分署丙股書記官詢問,電話06-2134322分機355。
另外,本次拍賣三部挖土機,廠牌及型號分別為:小松(KOMATSU)PC-200、住友(SUMITOMO)SH-200、小松(KOMATSU)PC-228US-10,將於7月1日下午2時10分至3時10分,由執行人員帶看;民眾可洽台南分署甲股書記官詢問,電話06-2134322分機345。
台南分署指出,「明豐168」自用小船1艘及其屬具目前位置在台南市安平港(安平區安億橋),挖土機三部則停放於台南市環保局北區清潔隊附屬停車場(安南區本田路3段71號);為增加民眾出價意願,執行人員將帶領有興趣的民眾近距離觀看機具實際的現況。
台南分署提醒,依檢察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辦理囑託業務聯繫要點第7點第3項規定,自用小船拍定人除須繳納拍定價金外,尚須歸墊桃園地檢署鑑價費用6千元;挖土機拍定人除須繳納拍定價金外,尚須歸墊台南地檢署每件標的物1千5百元鑑定費用,共3件。
另因自用小船現停泊於安平漁港,依農業部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第2條第3項規定應繳交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該船繳交至114年12月31日止,拍定人應繳足115年1月1日起之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始得過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