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逸財金科技服務公司時任董座温峰泰涉嫌透過天逸公司、「隊長」服務網站,推出保本、固定配息的借款方案,涉嫌5年吸金高達30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法起訴11人,對温峰泰求刑12年,總經理高維屏、副總張榮貴及天盈公司負責人王志模各求刑9年。
起訴指出,温峰泰2012年至2021年間,涉嫌透過天逸等公司開發「利保多」等金融商品,以「基金隊長」服務網站推出「利保多一號」、「加利寶一號」等各類保本、固定配息的借款方案,與旗下幹部等人對外宣稱,天逸公司擁有中國大陸政府核准應收帳款執照,台灣投資人可以透過借款給天盈公司,賺取7%至12%不等利息,期限屆滿後可全數贖回本金。
檢方依據中央銀行外匯局提供2014年至2019年間,國人匯款至天逸4個帳戶資金共1億54萬6341美元,折合新台幣30億1639萬244元。
檢方認定,温峰泰與天盈公司負責人王志模、天逸總經理高維屏、業務副總張榮貴等11人,涉違反非銀行收受存款逾1億元罪嫌,依法起訴;温峰泰主導全部吸金架構,直接指揮集團內所有公司資金調度,吸金集團侵害財產法益、金融秩序甚鉅,情節重大、數額龐大,建請法院判處12年徒刑,王志模、高維屏、張榮貴均身居要職,各求刑9年。
今年5月間,温峰泰被控2018年取得上櫃公司寶島極光公司(更名為富育榮綱公司)經營權,涉嫌花1300萬餘元向大陸天逸集團購買「跨境貿易供應鏈金融系統」及旗下發行的基金200萬美元。温峰泰遭依非常規交易等罪搜索約談,檢方訊後命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