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太保市民代表林淑勉涉同選區市民代表吳宏哲,被控以不實方式取得民眾個人資料,作為罷免連署使用。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褫奪公權2年。林淑勉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提起上訴。
判決指出,林淑勉與吳宏哲均為太保市第9屆第1選區市民代表,雙方去年互提罷免案,林淑勉為第二階段罷免連署門檻,持向多人蒐集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等資料,並以「反對罷免」、「幫忙不要被罷免」等說法取得簽名,未明確告知為罷免吳宏哲連署書。
法院認為,多名證人在偵查中均證稱,若知道是罷免吳宏哲連署書,不會簽署或會再考慮,顯示連署並非出於真實意願。林淑勉事後再將相關連署資料送交嘉義縣選委會,作為罷免案成立依據,已侵害民眾行使罷免權自由意志,也影響選委會查核連署結果正確性。
判決書指出,林淑勉身為民意代表,理應遵守個資法及選罷法相關規定,卻以不實方式蒐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進行假冒連署,不僅損害民眾權益,也危及罷免制度的公平與正確性;審酌其犯後否認犯行、被害人數及犯罪手段,量處有期徒刑8個月,宣告褫奪公權2年。
林淑勉發表聲明表示,她從政近12年來,始終秉持清白參政、監督市政、服務市民初心,問心無愧,罷免連署期間,親自向里民說明並爭取支持,堅信所有連署出於民意表達,絕無欺騙或不法情事,無法接受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將依法提起上訴。
林淑勉也說,對於一審法官受到誤導,她一定要爭取改判無罪,面對外界政治打壓與司法挑戰,她會堅持到底,希望透過二審程序捍衛清白,感謝所有支持與鼓勵她的朋友,她會坦然面對、勇敢承擔,相信司法終將還原事實,公道自在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