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須直接為AI搜尋摘要所呈現的不實內容負責。過去保護搜尋引擎業者免責的判例,並不適用於AI摘要。這項判決恐對AI產業構成深遠影響。
德媒The Decoder報導,慕尼黑法院裁定,暫時禁止Google透過AI生成的搜尋摘要,散布有關兩家慕尼黑出版社的不實說法。法院認為,「AI摘要」是Google自己的內容,而不只是搜尋結果清單,因此Google須對相關陳述直接負責。
此案中,Google的AI摘要在特定搜尋中,錯誤地把兩家出版公司與詐騙、訂閱陷阱和可疑商業手法連結在一起。法院指出,AI把其他真正有問題公司的資訊與原告混淆,還建立連結來源中並不存在的關聯。這些出版社已要求Google停止散布相關不實內容,但Google並未給出適當回應。
法院認為,Google的AI摘要「以自己的文字並按照自己的結構」改寫並評斷搜尋結果。法院也認定,AI摘要甚至做出沒出現在搜尋結果中的說法。所有連結來源都沒有把原告與AI提到的可疑公司建立任何關聯。法院稱,這些內容是「被告自己的陳述」。
Google打造這套AI,並提供給用戶,因此Google須為AI產出的內容負責。這是因為「唯有Google能影響這項AI服務,以及AI運作所依據的演算法」。
法院也檢視德國聯邦最高法院(BGH)既有裁判。BGH曾認為,搜尋引擎業者只是讓第三方內容可被找到,因此通常只須承擔較有限的間接責任。但慕尼黑法院認為,這套邏輯不適用於AI摘要。一般搜尋引擎只是指向外部網站;AI摘要則會評估並整合多個第三方網站的內容,產出「獨立、新的、具實質內容的陳述」。
Google則主張,用戶可以自行查看連結來源,確認AI摘要是否正確。該公司聲稱,用戶通常知道「AI生成的資訊不應盲目信任」。
但法院駁回這項說法,指不能因為用戶事後可自行查證,就免除Google對AI摘要內容的責任。重點在於,這段AI摘要本身已經像一段完整說法,讀者不需要點進其他連結,也能理解它正在指控原告涉及可疑商業行為;摘要中也沒有提醒讀者,這可能只是其中一種解讀,或內容本身可能不可靠。因此,Google不能以「用戶可自己查來源」作為免責理由。研究也顯示,用戶幾乎從不點擊AI摘要附的來源。
法院在多數主張上判原告勝訴,Google須負擔80%的訴訟費用;兩原告則各負擔10%。
The Decoder指出,這項裁決的影響遠超出案子本身。AI新創公司Oumi為紐約時報所做的分析發現,Google採用現行Gemini 3模型的AI摘要,正確率有91%。
對多數人日常使用而言,這樣的表現已相當穩定。但以Google的規模來看,這仍代表每小時會出現數百萬個錯誤答案。若其中有夠多的錯誤內容誹謗企業或個人,這可能成為嚴重的法律問題,而且不只影響Google,也可能波及ChatGPT、Claude或Perplexity等同業。
Oumi的分析也發現,Gemini 3正確回答中,有56%無法由Google所附連結來源佐證。換句話說,AI給出的答案,用戶無法追查。
慕尼黑法院處理的正是這個問題:AI生成自己的說法,而這些說法並未出現在任何連結來源中,業者必須為此負責。這套見解在上訴後是否仍能站得住腳,仍有待觀察,但如果在國際間獲得更多採納,衝擊可能不只落在Google身上,也會波及所有讓系統改寫網路內容的AI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