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台中市警局臉書公布毒累犯高清、無碼照,市警局配合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毒酒駕及拒測累犯資訊公開作業,依法公布首波30名累犯姓名及照片,包括2人、酒駕28人,希望藉由資訊公開及社會監督力量,提高違規者警惕效果。
近期全國接連發生毒駕肇事案件,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台南市警局目前仍持續配合警政署執行強化查緝毒駕專案勤務,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特定場所周邊及高風險時段加強攔查取締。
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份月份共查獲毒駕案件690件,較去年同期332件增加358件,增幅達107.8%,查獲件數超過去年同期1倍,將持續強化毒駕攔查勤務及路檢盤查作為,提升毒駕違規案件查緝成效。
台南市警局這次配合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訊公開作業,昨天依法公布共計30名累犯姓名及照片,其中毒駕2人、酒駕28人,希望藉由資訊公開及社會監督力量,提高違規者警惕效果,遏止再犯情形發生,共同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賴銘助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以上違反酒(毒)駕或拒絕檢測規定者,公路主管機關得依法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賴銘助指出,毒駕不僅嚴重影響駕駛人判斷能力、注意力及反應速度,更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除須面臨高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車輛移置保管等行政處分外,如經查證駕駛人因施用毒品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亦可能涉及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責,最重可處有期徒刑;若因此肇致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面臨加重刑責,絕不可心存僥倖。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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