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開沒膽面對?國道一號台中大雅段日前發生,一輛保時捷變換車道時駕駛涉嫌碰撞他車,造成二輛轎車受損,保時捷駕駛涉嫌肇事逃逸,被害車主的朋友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網大罵肇事駕駛,國道警方今天表示,已查出肇事駕駛身分,通知到案說明。
被害車主的朋友將影像PO網,涉嫌肇逃保時捷車輛碰撞他車後迅速開離,被害車主當場大罵,車主朋友在網路寫「有錢開保時捷,沒膽面對」,怒斥對方在國道開車「想切就切」。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3公路警察大隊今天說明,5月28日下午5時39分於國道1號南向174.7公里台中市大雅路段車禍,57歲陳姓男子駕駛轎車,開在中線車道變換車道時,碰撞內側車道由30歲鄧男駕駛轎車後,再遭後方35歲胡男駕駛轎車碰撞而肇事;陳男於事故發生後逕行駛離,經警方通知後到案說明。
車禍造成胡男、鄧男及乘客張女共3人肢體擦挫傷,均意識清楚;鄧男及胡男酒測值均為0。有關陳男未依規定於現場處置部分,三大隊蒐集相關事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肇事逃逸致人受傷製單舉發,另有涉嫌刑法部分,如事證明確將依公共危險罪函送地檢偵辦。
3大隊呼籲用路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若發生事故導致有人傷亡,除交通違規外,並可能觸犯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