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歲吳姓男子因工傷失業兩年多,為照顧身心障礙的兒子,加入成「高齡」,兒子深知詐騙之害,打電話苦勸阻「別當車手、快回家」,吳掛掉兒子電話沒幾分鐘就落網。台中地檢署見到吳的處境,直言遺憾,但仍認吳雖不幸,卻踩在「惡」的那端,依加重詐欺罪起訴他。
檢警調查,詐團以投資話術向游姓女子誆稱可獲利,三月廿七日指示吳姓男子到台中市太平區取款,吳持偽造的銀行、財政部工作證,向游女面交收十萬元。吳將錢轉給上游,從中獲取二千元報酬。
警方掌握詐團在臉書刊登「求職廣告」,胡謅用「JNF智算中樞」App操作保證獲利四倍,警方以誘捕偵查假冒上當,和對方約三月卅日在西屯區交付卅萬元。吳到場準備收款,隨即遭埋伏員警逮捕;吳落網僅坦承部分犯行,其餘辯稱「不清楚」,說只是求職、依指示收錢、交付款項。
檢察官戴旻諺勘驗吳的手機發現,他落網前曾接到一通來電,懷疑可能有其他共犯,一查發現是吳的兒子撥來,再透過門號申登資料查詢警方一六五反詐平台,詫異吳的兒子事前就曾檢舉過爸爸涉詐。
吳被羈押後,兒子也在他房間發現偽造的帳戶申請書,主動交付檢方佐證;吳的兒子證稱,當天打電話就是要「阻止爸爸從事詐騙」,事前也多次勸阻,無奈父親都不聽。
兒子還說「我覺得我自己去檢舉爸爸,總比他之後被抓到還要好」,坦言多次要父親別再當車手、叫他趕快回家,當天父親出門前就知道他想做什麼,才打電話一勸再勸,但父親自認這項工作沒問題,結果就被抓了。
戴旻諺坦言,本案雖令人遺憾,但若司法寬貸,無異助長詐團繼續物色、剝削社會弱勢,使更多不幸的人墮入不法,國人也只會看到更多家庭如本案一般,無力阻止家人淪為詐團犯罪工具,因此必須依法追訴。
被害人表示,如果吳願意和解並賠償,不反對給予緩刑機會;檢察官建請法官考量若完成和解及賠償,諭知吳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