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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被蓋頭、手腳壓制悶死9月大女嬰 托嬰中心保母二審改判4年8月徒刑

棉被蓋頭、手腳壓制悶死9月大女嬰 托嬰中心保母二審改判4年8月徒刑

新北市板橋區米綺中心保母胡佩瑩4年前午睡期間,先讓9個月大女嬰趴睡,並拿棉被覆蓋頭部,再以手腳壓制,造成女嬰窒息身亡,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胡女3年徒刑。檢方和胡女均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原判決,改判胡女4年8月徒刑,可上訴。

另外,一審也依過失致死罪判托嬰中心負責人林德男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人員林瑋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托育人員劉宣伶則處8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院今改判林德男9月徒刑並宣告緩刑2年、林煒判處10月徒刑並宣告緩刑2年、劉宣伶則改判1年徒刑。

高院指出,胡佩瑩等4人過失情節重大,一審漏未審酌,另4人已經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且支付調解金,因此撤銷改判。高院認為,檢察官上訴主張量刑過輕有理由,因而提高刑度;另林德男、林煒部分,審酌被害人家屬意見,而宣告緩刑。

一審判決指出,胡佩瑩2022年3月22日開始負責照顧女嬰,她同年4月12日下午1時53分許在教室安撫女嬰睡覺,先以棉被蓋住女嬰頭部、再讓女嬰趴睡,她側躺女嬰身旁,手腳分別壓在女嬰頭頸部、腿部,壓制女嬰入睡,直到下午2時11分才鬆開,起身照顧其他小孩,之後未再關注女嬰狀況。

當時,同在教室的劉宣伶未阻止胡佩瑩的行為,林煒則在中午12時許離開教室,但他下午4時許進入教室後,坐在距離女嬰位置不遠處,與其他小孩玩耍,見午休時間結束已久,女嬰仍維持趴姿不動,卻未去查看狀況。

女嬰直到同日下午4時52分才被發現四肢發黑、全身僵硬、臉部發紫,早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仍因頭部被棉被覆蓋,處於二氧化碳堆積高濃度環境,造成呼吸性酸中毒身亡。

一審認為林德男有善盡管理、監督保母之責,應督促保母以安全方式安撫嬰幼兒,關注用不當方式照護的保母,卻疏於注意,也應負過失責任。

板橋托嬰中心女嬰疑遭棉被蓋頭4小時悶死。示意圖/Ingimage
板橋托嬰中心女嬰疑遭棉被蓋頭4小時悶死。示意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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