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潰壩災害再有動作,昨到花蓮縣政府等處搜索,帶回民政處前代理處長李葳,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李葳涉犯過失致死罪嫌重大,諭令10萬元交保,並以科技設備監控,限制出境出海。
花檢專案小組檢察官7日指揮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搜索票到李葳住處及花蓮縣政府等處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檢方複訊後,認為李葳涉犯過失致死罪嫌重大,但沒有羈押必要,諭令10萬元交保,並以科技設備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馬太鞍溪堰塞湖洪患共釀成19死5失聯,檢調追查此案一連發動兩波搜索,都是針對地方政府,前一次於3月9日搜索光復鄉公所等處,並已將鄉長林清水、鄉公所祕書張源寶與民政課長王詠濬等3人,涉犯過失致死、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罪嫌,林清水具體求刑10年,張源寶與王詠濬都被求處9年徒刑。
這次針對縣府發動搜索,再度引發外界「只辦地方不辦中央」的質疑聲浪,花檢強調,其他相關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部分,仍會持續深入調查,以還原事實真相,維護社會公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