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崁頂鄉翁姓男子前年12月下旬甫出獄,不滿鄰居蘇男常出言激怒且態度不佳,對蘇心生怨懟,萌生殺害蘇男,先到五金行買牛刀,過沒幾天,持牛刀刺死蘇男,全案法院審理中,原定今年4月底宣判,羈押中的翁男在宣判前夕,4月11日在看守所送醫不治。屏東地院依法公訴不受理。
檢方起訴指出,44歲翁姓男子對鄰居蘇男不滿,積怨難解,心生怨恨,翁男在2024年12月下旬出監後,竟蒙生殺害蘇男犯意,先去五金行購買一把牛刀,在2025年1月3日晚間近7時許,發現蘇男獨自在家,隨即返家持牛刀,跑到蘇男家中,雙方發生口角爭執,翁男持牛刀刺死蘇男,蘇男身中9處穿刺傷、2處切割傷。
砍殺過程中,牛刀的刀身還脫落,翁男認為蘇男身形高大,擔心遭反擊,跑到外面持磚頭丟蘇男,之後逃離現場。蘇男遭砍傷後,向鄰居堂叔求救,堂叔隨即報案,蘇男送醫,因遭銳器刺入胸腔、與刺穿右肺致氣血胸傷重不治。
起訴指出,翁男犯後逃亡40多小時後,翁男返家洗澡遇到在附近搜查的警方,警方隨即將翁當場逮捕。翁男落網後一直被羈押,未料在一審判決前夕,翁男在看守所中心肌梗塞送醫不治。屏東地院依法公訴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