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某營造公司承攬市東豐生活圈快速道路隧道工程,因施工區域原為墳墓區,開挖土方夾雜骨灰甕、墓碑等殯葬廢棄物,為節省高額清運與合法處理費用,以每噸800元處理費交由新北某公司處理。業者以假合約、繞場過磅及文書造假製造「合法外觀」,實際回填農地與魚塭,雲林檢警經長期蒐證,宣布偵破「一條龍」不法廢土犯罪鏈,今起訴10家公司、35人。
檢察官莊珂惠去年9月16日會同環境部、雲林縣政府及等單位,前往麥寮鄉地下砂石場執行會勘,現場隨機抽檢砂石車運送憑證時,發現運送紀錄與實際車流、載運內容不符,研判有以合法文件掩飾非法棄置廢棄物的情形,隨即與警方展開偵辦,經6波搜索查扣挖土機等機具及涉案人員。
檢警調查,台北某營造公司承攬東豐生活圈快速道路隧道工程,明知開挖土方為事業廢棄物,47歲莊姓副理為節省每噸2000元處理費,以地質報告為掩護,對外虛報為一般土方,再以每噸800元和新北某公司63歲負責人余男簽訂餘土遠運契約。為掩人耳目,甚至僱用外籍移工以人工挑除明顯異物,試圖「美化」土方外觀。
余男為牟取高額利潤,與台中某公司負責人66歲劉男等人共同策畫,先偽造與合法土資場的處理契約,再安排車輛進場繞行地磅卻不卸貨,再由廖姓土資場負責人配合開立過磅單等憑證,藉此取得「已進場處理」的紀錄。
負責整合的劉男扮演關鍵角色,不僅媒合上下游資源,還統籌車隊調度,成立LINE群組聯繫,掌控出土時間、車輛進出順序、棄置地點等,再由某能源公司47歲周男等人,鎖定雲林四湖、西螺、斗南、彰化市等處低窪農地、魚塭等,以協助「免費填土」、「改善地勢」等話術降低地主戒心,非法回填土方,劉男並透過人頭公司、多層發包等方式切斷關聯,使車隊司機、地主、仲介間難以辨識整體犯罪結構,打造「防火牆」。
檢方表示,經統計本案短短數月違規載運約1500車次、約3.2萬公噸廢棄土方,回填面積近2萬平方公尺,相當2個標準足球唱,不法所得方面,營造公司節省處理費逾6千萬元,余男、劉男等人獲得約1600多萬元不法利益。另有廢土傾倒於台74甲線旁山坡地,整體環境復原費用估計高達上億元。
檢方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訴,建請從重量刑,並強調未經合法處理的營建混合物不得進入農地,任何透過假文件掩飾非法棄置的行為,均屬重大環保犯罪,未來將持續向上溯源、向下斷鏈,確保國土永續與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