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女子照顧未滿4個月大兒子期間,見他趴睡就幫蓋被子自己也一同入眠,睡到中午驚見孩子被遮住口鼻、臉部發紫,緊急送醫仍身亡,法醫解剖認定呼吸道遭阻塞窒息;法院審酌,江應注意而未注意有過失,考量她痛失孩子悲痛萬分,依罪判她拘役50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江女2025年1月20日早上9點多在霧峰區住處時,明知未滿4月大的兒子還沒有翻身能力,見孩子睡著後疏忽將他以趴睡姿勢放在成人彈簧床墊上,並蓋上被子至其肩膀下方。
江女隨即一同入眠,後來男嬰因趴睡過程,發生棉被遮住口鼻,直到中午接近12點江睡醒,這才驚覺兒子口鼻被棉被蓋住且左手摀住臉部,臉部已經略為發紫。
江嚇到馬上叫救護車將孩子送醫,但男嬰到院前就沒了呼吸心跳,緊急搶救仍身亡,後經解剖鑑定死因為呼吸道阻塞(口鼻遭棉被覆蓋)釀窒息死亡。
檢方訊時,江否認過失。但檢方認為,男嬰是江女第2個孩子,對於注意嬰兒應仰躺、防止和大人同睡或受雜物阻礙呼吸等危險,是一般人均得以認知的事,江應注意而未注意有過失,依法起訴。
台中地院考量,江女一時失慮痛失孩子,案發後相當悲痛,其為人母也不願意發生憾事,考量她無前科、素行良好等一切情狀,依過失致死罪判她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