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在西屯區租屋,持續近2年頻繁打探女生活起居,後來更大膽3度翻找她貼身衣物,被查獲竟辯稱自己有性功能障礙,還說「好奇看男性、女性內衣褲會不會有生理反應」;法院以他造成女子心理壓力,依跟蹤騷擾罪判他拘役30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王男2023年9月至2025年7月間,以每周2次頻率向女鄰居詢問去向、工作地點、回家時間及平常生活情狀,又在2025年6月18日、20日及26日,3度到女子屋外翻找、拿取她放在洗衣籃的貼身衣物,造成對方心生畏懼報警。
檢方訊時,王男坦承有拿女子貼身衣物,但否認有跟蹤騷擾,辯稱自己沒有問女子去處,因自己有性功能障礙「會好奇想看男性,或女性的內衣褲」,還說「想看自己會不會有生理反應,結果沒有。」監視器拍到他拿一下就放回去,自己事後也馬上搬走。
檢方認為,王男以類似守候方式接近女子住處、對其騷擾要求聯絡,又其親自到女子住處、經常出入地點,將令女子聯想到他隨時會出現在住處附近,而感到畏怖,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將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審酌,王男不尊重女鄰居反覆跟騷,造成她心理壓力影響生活,且王犯後否認,但被查獲就搬離住處未繼續騷擾,依跟蹤騷擾罪判他拘役30日,得以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