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不滿黃姓男子和他的前女友過從甚密,夥同7名友人到百貨公司停車場圍毆黃男。吳男等共8人遭橋頭地院判刑繳39萬元罰金等刑責。吳男不滿,找到黃男與黃母經營魚攤討錢,還嗆「每天來鬧」,黃男認為無義務賠償拒繳。屏東地檢署偵結,吳男被依取財未遂罪起訴。
30多歲吳姓男子不滿黃男與其前女友過從甚密,2022年11月中旬晚間,黃男與吳男的前女友到高市某百貨公司看電影,在停車場時,黃男遭吳男等共8人圍毆受傷,黃男的頭皮撕裂傷、左臉與眼眶擦挫傷,左側前胸壁擦挫傷。吳男前女友趕緊像百貨公司檯台求助報警。
吳男等共8人橋頭地院依違反妨害秩序判刑,共罰39萬元罰金,吳男不滿要繳罰金,在2024年8月時,到黃男與黃母在屏東縣南州鄉某菜市場魚攤討錢,吳男認為因為黃男提告讓他們被判刑繳罰金,黃男以無義務賠償為由拒絕。
吳男與另名在逃友人心生不滿,在逃的友人拿起鞋砸黃男,打中黃男右眼。吳男與另名在逃友人還嗆黃男,「如果不拿錢出來,每天到市場來鬧」,還要把黃男在車上被打傷照片,貼滿整條街,讓黃男無法做生意。
6天過後,吳男又再度到市場魚攤跟黃男討錢,當天因黃男不在,未取得財物而未遂,當天黃男姐姐則跟對方說「你打人家還要人家賠你錢哦!」。黃男不堪其擾報警,屏東地檢署近日偵結,吳男被涉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