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未具備合法職業駕駛資格,竟用自家車在新豐後私自攬客,且收取120元車資將外籍移工載到湖口鄉,當場被新竹區監理所及警方查獲。新竹區監理所當場開出10萬罰單,並將車輛移置保管。
新竹區監理所3月會同警察機關,在新竹縣湖口鄉執行聯合稽查勤務,查獲林男使用自用小客車違規載客。經查該車輛由新豐火車站載運乘客前往湖口鄉,未依規定辦理汽車運輸業登記,並與乘客合意收取車資120元,已涉違反運輸業相關規定。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林男未具備合法職業駕駛資格,亦未申請運輸業營業許可,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依法裁罰10萬元,另因林男駕照已遭逕行註銷,依規移置保管該車輛。
新竹區監理所所長孫榮德指出,依法從事載客營業之車輛,須完成相關營業登記及取得核准後方可上路營運。非法白牌車不僅欠缺必要管理與保障,以本案來說,林男甚至無合法持有駕照,影響乘客權益及安全甚鉅,且對合法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將持續結合警察機關執行稽查作業,針對火車站等白牌車易出沒熱點加強稽查與取締,以維護運輸市場秩序及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