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五股區訓練中心學生第二大隊一位負責監廚的廖姓士官,去年6月11日近中午時分,因私人事務急欲離營外出,竟大膽潛入大隊辦公室,盜用分隊長及輔導長公印蓋假單,成功矇騙大門衛兵後下午再自行返隊。案經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移送偵辦,新北地檢署依刑法盜用公印罪將廖男起訴。
起訴指出,廖男家住新北市蘆洲區,當天上午11時許,突然因為私人事務急著外出,不料卻未請示長官,在未經劉姓分隊長及李姓輔導長同意下,擅自前往大隊辦公室盜用長官公印,在請假(外出)報告單上蓋章,佯裝假單已獲上級批可。
同日12時55分,廖男持上述假單矇騙營區大門朱姓衛兵逕自離隊,直到下午13時30分許,才由不知情的朱姓廚師打開部隊北側門讓廖男返回隊上。
憲指部獲悉後,不敢大意展開清查,全面調閱國軍門禁雲憲訓中心人員進出紀錄、廖男偽造的假單、當時勤務連任務(勤務)調整規劃案及相關監視器畫面,比對廖男自白供詞及手機翻拍照片,確認查無其他影響軍機的貓膩。
由於廖男所為,同時涉犯刑法與陸海空軍刑法中,偽造其他相類證書、盜用公印及欺矇衛兵而通過其警戒處所罪,檢察官最後從一重依刑法盜用公印罪予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