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議長賄選案,正副議長、等人被控涉行求、期約賄賂及妨害選舉未遂等罪嫌,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後援引前議長李全教賄選案為例,認邱莉莉等人非閒聊是具體謀議具犯意聯絡,建請法官從重量刑,邱莉莉等9人均作無罪答辯,台南高分院下午2時30分宣判,上訴駁回,邱莉莉等9人仍無罪。
邱莉莉得知判決後表示,謝謝司法還她清白,也非常謝謝三年來一路關心她陪伴她的好朋友,讓你們費心了,謝謝。
在審理過程,邱莉莉也強調,從事政治工作20多年坦蕩蕩,人格不容汙衊,她因為此案身心飽受折騰,希望法官還她清白。
檢方起訴10人,分別是邱莉莉、林志展、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無黨籍市黃麗招、市議員及友人黃怡萍、國民黨市議員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及等1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