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本月21日發生警匪槍戰造成一員警中彈受傷,涉案的謝姓嫌犯並在案發後16小時,在麥寮鄉一處廢棄工寮被捕,全案在隔天就破案,但警方卻在相隔5天,今天對才外發布消息,其中是否有隱情引起猜測,雲林縣警局長林故廷表示,係因要溯源調查,才無法在第一時間向外界說明。
這起警匪槍戰發生在本月21日下午約一時許,由謝嫌所開的自小客車行駛於麥寮鄉產業道路,行駛抵新吉村一處偏僻農區時,因路旁發生田才剛淹過水,田土鬆軟,謝嫌疑因走錯路想要回轉,倒車時不慎後輪掉落土豆田內,試圖開了很久都無法脫困,剛好有農民路過,謝自稱是外地人初次到麥寮,不慎落田麻煩請吊車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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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農民說找警察幫忙最快,隨即報警請警察幫忙,當時謝嫌因自己是毒品前科,對報警也感戒慎,直到警員查問他的身份時,他警覺警察可能已視破他是通緝犯,且車子又動彈不得,才拔槍跟警察一拼,為自己找開脫機會。
槍戰發生後,雲林縣警察局馬上接獲通報,局長林故廷立即指示台西分局與刑警大隊成立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當時謝嫌已逃脫,但警方認為他既是外地人,人生地不熟,可能跑不遠,即調閱附近監視器,找出謝可能經過及逃亡的路線,並出動警力地毯式搜尋。
查訪過程中,警方發現謝嫌在案發後,曾竊取自行車代步,並偷鞋子穿等情事,入夜後仍持續追查,當晚在麥寮鄉新吉路一處廢棄工寮,看見有人疑似探頭查看,認為謝嫌躲藏於此,即調動更多武裝警力,將工療團團包圍,並阻斷可能逃竄的路線。
經多方部署,當晚隨即攻堅逮捕謝嫌,起出手槍一把、現金、子彈29發及毒品,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槍砲通緝、毒品、竊盜、殺人未遂及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對於21日案發,經過16小時隨即破案逮捕謝嫌,卻事隔5天才對外發布,警方今天說明指出,謝嫌擁有槍械火力不小,且當天從他身上抄出30多萬元現金,懷疑他不可能單獨犯案,背後可能有其他不法集團或製毒工廠,才再進行調查未對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