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56888 NEWS

遺產繼承 兄弟姊妹特留分 法務部將刪除

遺產繼承 兄弟姊妹特留分 法務部將刪除

<a href='/search/tagging/2/法務部' rel='法務部' data-rel='/2/151074' class='tag'><strong>法務部</strong></a>預告<a href='/search/tagging/2/民法' rel='民法' data-rel='/2/208577' class='tag'><strong>民法</strong></a>刪除有關繼承的「兄弟姊妹<a href='/search/tagging/2/特留分' rel='特留分' data-rel='/2/218636' class='tag'><strong>特留分</strong></a>」、增訂「特別貢獻」等修法草案內容;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法務部預告民法刪除有關繼承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增訂「特別貢獻」等修法草案內容;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因應現代社會變化及多數民意,法務部昨預告民法刪除有關繼承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增訂「特別貢獻」等修法草案內容,法務部指出,新法更符合現代家庭生活,並強調尊重遺囑自由。

去年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起連署,要求廢除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主要理由是此制度源於舊時代大家族觀念,與現代社會脫節,且懲罰單身或無子女者。

膝下無子的資深藝人去年過世後,即使想將留給長期照顧他的乾兒子,卻也因民法現行規定而受限,引發各界熱議。

法務部經多次開會討論,完成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預告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規定。

法務部表示,鑑於現今社會家庭生活型態改變,兄弟姊妹間之關係未若以往緊密,彼此間多無扶養之事實,且我國已進入超高齡社會,當繼承人僅剩配偶與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時,生存之配偶須與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分配遺產,顯不符合被繼承人之期待,且參照其他國家之立法例,多無「兄弟姊妹特留分」之規定。

新法雖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但考量社會上也有民眾長期照顧自己的兄弟姊妹,因此,對於被繼承人為療養看護,或依其他方法就被繼承人財產之維持或增加,有特別貢獻者,應給予合理之評價調整其應繼分,因此增訂「特別貢獻分」,在遺產分割時可列入應繼承對象,藉此鼓勵照顧高齡者可受到適當評價,增加照顧高齡者之誘因,也兼顧各繼承人間之公平。

另一方面若民眾生前扶養的兄弟姊妹,因其過世而陷入生活困難,修法草案中也增訂得向法院請求酌給遺產。

此外,為促進遺產儘速分割,以利經濟發展及財產運用,並降低對司法實務之衝擊,修正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為五年。

法務部表示,盼能透過推動草案立法達成「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保障弱勢手足」目標,使繼承法制切合現代社會實際需求。

Share:

最新文章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