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傳出有多校大學生遭慫恿「無卡分期」買手機,但事後把手機、平板電腦給通訊行可賺取5千元,傳出有上百人受害,不過台中市法制局昨天僅受理4人申訴,為了賺取5千元現金,可能背上10萬元、甚至更多的債務。
台中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何怡萱說,昨天有4名學生到法制局申訴,大約是18至20歲大學生,後來有1人撤銷;暑假時分別經仲介人介紹到西屯區、北區的通訊行,只要配合購買手機、平板,簽署相關文件後,事後把手機、平板還給通訊行,就可獲得5千元現金,購買手機、平板的款項有人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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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投訴內容,這些大學生到通訊行,簽下向資融公司分期貸款的同意書後,通訊行把手機、平板拿給他們,還拍學生拿手機、平板照騙,學生也簽下領取切結書,隨後手機、平板還給通訊行,學生領到5千元現金,所有簽署文件也都被通訊行收走。
消保官轉述,剛開始都無異狀,購買款項仲介人有按時繳款,但直到本月多人收到資融公司的催繳通知,才發現自己背負手機、平板購買貸款約10萬元,但自己除了5千元,產品都沒有拿到。
中部地區傳出有上百名大學生被騙,但目前只有4人向台中市法制局投訴,還有1人後來撤案,台中警方目前受理約8人報案。
何怡萱說,依目前投訴學生說法,2家通信行可能涉及詐欺,由檢警調查偵辦;法制局將請通訊行說明,如果確實沒有給付手機、平板給學生,就不能要求學生去承擔貸款的責任,若通訊行不願意承擔,因為學生也是成年人,簽署的文件具有法律責任,將協助透過訴訟去爭取權益。
另外,消保官說,已請相關資融公司將這2家通訊行停權,阻止新的申貸案件,避免有更多人受害。
消保官提醒,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要為了錢或利益,去簽署自己不清楚的文件;其次簽署文件要與事實相符,例如簽署領取手機切結書代表有領到手機,簽署貸款同意書代表自己會還款,若非如此就不應該簽;有消費爭議或法律問題,可找各地消保官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