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義民中學46名教師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告校方扣年終獎金、研究費等累積多達上千萬元薪資,不過法官認為,教師們爭的獎金並非工資報酬,也合乎雇傭契約,因此駁回教師們的告訴及假執行聲請,讓教師們痛訴「老師沒有罷工權,如果沒有公權力保障,學校是不是從此不用再給年終了?」
對校方提出告訴的46名教師對於法院判決結果感到無助,教師代表回應「以為法律是保障弱勢族群,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看來剛好相反。有權力者不守財務紀律,卻要全體員工承擔財務不健全之責任,又不給罷工權力,弱勢勞方權益誰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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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爭議起因是因義民中學校方在2022年3月的一次全校集體會議中,校方向教師們宣布要扣減年終獎金及學術研究費,事後果真多數教師都未領到年終及研究費,總金額多達1468萬元,且教師們指控校方沒有依據教職員工成績考核辦法,給教師們每年依考核成績給予晉級、晉薪,認為違反雙方間雇傭契約,因此對校方提告。
不過校方認為「年終是獎金性質,為激勵教師士氣而另發給與,屬恩惠性、勉勵性質的給與,非屬具勞務對價性的經常性給與」因此校方自得視教師教學工作及財務狀況自行辦理。
校方也拿出當年的決算報告書,載明校方流動資產為4926萬元,但流動負債高達7085萬元,且學校從2020年開始支付興建義民大樓的大額工程款,僅2021年上半年就支出高達1億3千萬元以上,後續還要支付廠商工程保留款4千餘萬元,學校財務狀況吃緊,考量財務狀況才沒有編列年終獎金預算,並經送教育部備查在案、合法有據。
法官認為,教師們爭取的年終獎金非屬工資即服務報酬性質,校方本於學校當時財務狀況,而未支付教師111學年度的年終獎金,並沒有違法,也合於雙方雇傭契約約定,且經查後認為校方並沒有短付研究費及差額薪資, 認為教師們提出的金額及法定遲延利息,於法尚屬無據,因此判決駁回,同時也駁回教師們對校方提出的假執行聲請,仍可上訴。
對於遭法院判決駁回,義民中學教師無奈回應並提出3個質疑「老師們績效不好嗎?學校滿招,校方財務不好是誰的責任?財務不好卻要員工負責這樣公平嗎?教師無罷工權,如無公權力保障,校方是否從此不必再發放年獎了?」
